先講答案:無料案內所是在日本要向公安委員會申報才能開的介紹所,免費的只有問資訊,錢從被介紹的店那一邊來;東京規定開業前 10 日要申報,午前零時到六時不得營業。
先講結論:無料案內所是一種在日本要向公安委員會申報才能開的介紹所,它免費的是「問資訊」,錢從被介紹的店那一邊來。你真正要決定的是:今晚的判斷,要不要交給一個靠介紹賺錢的人。
我是艾倫,以前在這個產業的另一頭做事,知道錢是怎麼從一個招牌走到另一個招牌的。根據 FFD 拾光同行 2026 年 9 月 4 日讀東京都例規集原文:東京都〈歓楽的雰囲気を過度に助長する風俗案内の防止に関する条例〉自平成 18 年 3 月 31 日公布,開業前 10 日要向東京都公安委員會申報,且午前零時到午前六時不得營業,公安委員會規則指定的地域放寬到午前一時。換句話說,這不是灰色地帶的東西,它有登記、有時間、有罰則。
這篇只講認識跟自保,不講怎麼消費、不列店家、不談價錢。你想先看整個夜間主題怎麼讀,回 入夜後的城市 那一頁;你要排行程的話,一個人東京自由行的五天動線 才是你該先看的那篇。
無料案內所是什麼
無料案內所是在東京要向公安委員會申報才能開的介紹所,你問資訊不用付錢;它的收入來自被介紹的店,所以櫃檯的立場不在你這邊。

圖/ノボホショコロトソ,CC BY 4.0(Wikimedia Commons)
免費的錢從哪來
東京都的條例寫明,有償或無償提供那兩類營業的資訊都算風俗案內。櫃檯不跟你收錢,錢就是被介紹那一端付的。這個結構本身合法,但你聽到的建議會偏向誰,答案很明顯。
真正的觀光案內所
你要問路、問車、拿地圖,找的是日本政府觀光局 JNTO 認定的外國人觀光案內所。JNTO 官網寫,認定分三個等級,最高的第 3 類要隨時能用英語,加上至少兩種其他語言,原則全年無休;連夥伴設施都要「公平、中立」。跟靠介紹賺錢的櫃檯剛好相反。
所以,把無料案內所當成免費的觀光服務台走進去問路的人,先停。條例原文寫的是介紹那兩類營業,不是景點。跟團的人不用看這篇,你是一個人在新宿才需要分清楚。
一個人晚上走新宿行嗎
夜線的指數不比消費,比時間跟風險:8 分以上行,7 分以下換方案。這次算的是「一個人晚上走新宿,不進無料案內所、有事找 JNTO 認定案內所或交番」。
🧍 「一個人去,行嗎」指數:一個人晚上走新宿、不進無料案內所 8/10
| 看什麼 | 查到什麼 | 分數 |
|---|---|---|
| 有沒有一個人的位子 | JNTO 認定外國人觀光案內所分三級,有官方檢索網站 | 2 |
| 不尷尬的時段 | 條例規定零時到六時不得營業,晚餐時段最單純 | 2 |
| 時間與風險划不划算 | 不進去就不花錢;進去問的是靠介紹賺錢的人 | 2 |
| 語言門檻 | 第 3 類案內所英語加兩種語言,中文不一定有 | 1 |
| 末班與退路 | 末班電車要自己查,錯過要先想好怎麼回 | 1 |
「一個人去,行嗎」指數=五項各 0–2 分,滿分 10。一個人晚上走新宿、不進無料案內所 得 8 分:一個人去,行。每一項都是查得到的東西(官方時刻表、官網原文、店家頁面),不是感覺;同一張表換一個城市、一種店,可以再算一次。夜線第 3 項改看時間成本與風險成本。來源:東京都〈歓楽的雰囲気を過度に助長する風俗案内の防止に関する条例〉東京都例規集原文(站內 2026-09-04 抄錄)、JNTO 外國人觀光案內所認定頁(2026-10-21 讀)。
8 分,行。扣分都在最後一段路:語言跟回程。你晚上的事排在末班車前,錯過了怎麼辦,看日本末班車錯過怎麼辦;我們為什麼不做那種行程,寫在為什麼我們不做那種行程。
無料案內所三種招牌
你在新宿站東口走出來,十分鐘內會看到三種完全不同的東西,它們常被台灣人講成同一件事。分開之後,你晚上的判斷會變得很簡單。

圖/nesnad,CC BY-SA 3.0(Wikimedia Commons)
| 你看到什麼 | 它其實在做什麼 | 一個人要不要理它 |
|---|---|---|
| 寫著無料案內所的店面 | 登記過的資訊介紹所,坐在裡面等你走進去 | 不進去也完全不影響你的行程 |
| 路上湊過來搭話的人 | 街頭招攬,法規上叫客引き | 不要停下來,繼續走就好 |
| 掛著 i 標誌的觀光案內所 | 一般旅遊諮詢,車站與商業設施裡最多 | 迷路、找廁所、問車班就找它 |
三個裡面你真正需要的只有第三個。前面兩個知道它們的差別就好,不用怕,也不用進去驗證。
無料案內所是店面,不是人
它有門、有招牌、有固定地址,門口通常會標未滿十八歲不得進入。條例規定業者要在門口做這個標示,所以你看到那行字不是店家客氣,是法定義務。
客引き是行為,不是店
路上跟你搭話的那個人,法規上管的是他那個「行為」,不是他站的那條街。你不用去猜他背後是哪一家,你只要知道那個動作本身在日本是被管的。
i 標誌的才是你要的那種
掛 i 標誌的觀光案內所跟前兩者完全無關,那是給你問路、問車、拿地圖的地方。你晚上真的迷路,找的是這個,不是另外兩個。
無料案內所到底在做什麼生意
免費兩個字是整件事最容易被誤讀的地方。你走進去問,確實不用付錢給那個櫃檯,但那個櫃檯不是慈善事業。

圖/Basile Morin,CC BY-SA 4.0(Wikimedia Commons)
免費的是哪一段
東京都條例把「風俗案内」定義成:應利用者的要求,有償或無償提供特定兩類營業的資訊。條文本身就寫了有償或無償兩種,代表收不收你的錢都算數,也都要受同一套規則管。你在門口看到的免費,指的只是問資訊這一段。
被介紹的兩類營業
條例第二條列的兩類,一類是因應異性客人的好奇心而與客人接觸的那種服務,另一類是用歓楽氛圍的方式款待異性客人並讓客人飲食的營業。第二類就是你在日劇裡看過的那種店。兩類都不是一般居酒屋,這件事你要先分清楚。
無料案內所東京都條例
很多人以為這一行沒人管,其實東京都是用一整條專門的條例在管,而且細到門外可以貼什麼都寫進去了。

圖/Kakidai,CC BY-SA 4.0(Wikimedia Commons)
| 條文管什麼 | 實際規定 | 你在街上會看到的樣子 |
|---|---|---|
| 開業 | 開始前 10 日向東京都公安委員會申報,逐一事業所辦 | 店面固定、不會一夜之間換地方 |
| 時間 | 午前零時到午前六時不得營業,指定地域放寬到午前一時 | 你半夜三點路過,那一排是暗的 |
| 外觀 | 外牆與從外看得到的內部,不得放聯想那類服務的圖像或刺激字樣 | 招牌多半只有字,看起來很無聊 |
| 未成年 | 不得雇用未滿十八歲者接待,也不得讓未滿十八歲者進入 | 門口那行標示是法定義務 |
看完這張表你會發現,這條條例的重點根本不是保護消費者,是在管市容與未成年。這件事很重要,因為它決定了出事之後誰能幫你。
申報制不等於品質保證
申報只是讓主管機關知道有這間店,不代表裡面介紹的東西被審核過。你把申報當成安心的理由,那就誤會了。
營業時間是最好用的判斷線
條例把營業時間切在午前零時,指定地域到午前一時。所以你如果在凌晨兩三點被人帶進某個地方說那是案內所,那個場景本身就已經不對了。
客引き法規怎麼管
街上拉你的那個人,法規怎麼管。
這一段是全篇最實用的地方。你在歌舞伎町被搭話的時候,其實有兩層法規同時在管那個人。

圖/nakashi from Chofu, Tokyo, JAPAN,CC BY-SA 2.0(Wikimedia Commons)
| 誰在管 | 條文寫了什麼 | 罰則寫多重 |
|---|---|---|
| 風営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1 號 | 風俗營業者不得就該營業拉客 | 依第 53 條,六月以下拘禁刑或 100 萬日圓以下罰金,得併科 |
| 風営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2 號 | 不得為拉客在道路等公共場所擋人去路或糾纏 | 同上,罰則一樣重 |
| 新宿區客引き防止條例 | 指導、警告、勸告後仍不從者,公布並處過料 | 兩罰規定,行為人跟他的雇主一起罰 |
所以那個擋在你前面不讓你走的動作,本身就是條文點名的行為。你不需要跟他講道理,繼續走就是最正確的處理。
特定地區在哪幾條街
新宿區官網寫得很明確,客引き行為等防止特定地區目前指定的是歌舞伎町一丁目、二丁目,新宿二丁目、三丁目,還有西新宿一丁目。你行程會經過的幾乎都在裡面。
兩罰規定的意思
兩罰的意思是罰的不只有站在街上的那個人,還包括他的雇主。這件事對你的實際影響是:正經的店不會冒這個險派人上街,會派人上街的那種你本來就不該跟。
被擋住的時候怎麼辦
你不用回話,也不用解釋你要去哪裡。眼睛看前面、腳步不停、往人多的大馬路走。真的被糾纏,附近的交番就是你要找的地方。
無料案內所觀光客常踩四件事
我聽過的狀況幾乎都能收進這四類。你把這四件事記起來,剩下的變化型你自己就分得出來。

圖/Basile Morin,CC BY-SA 4.0(Wikimedia Commons)
| 你以為 | 實際上 | 我會怎麼做 |
|---|---|---|
| 免費就是全部免費 | 免費的只有問資訊那一段 | 不需要那段資訊就不要進去 |
| 有人帶路比較安全 | 帶路的人立場不在你這邊 | 要去哪裡自己先查好再出門 |
| 看不懂日文沒關係 | 看不懂就等於沒看過那張表 | 看不懂的東西一律不點頭 |
| 可以先進去看看再說 | 進去之後你的選項會變少 | 站在街上做決定,不要在裡面做 |
四件裡面最貴的是第二件。你把判斷交給一個靠介紹賺錢的人,後面所有的事都會歪掉。

圖/Alexkom000,CC BY 4.0(Wikimedia Commons)
語言不通的真正風險
你日文不好,真正的風險是你會習慣性點頭。東京都另一條條例規定,指定區域的業者要在店內讓客人看得見所有應付金錢的標示,那張表本來就該給你看。
誤導與催討也有法條在管
同一條例第四條規定,任何人在招攬或廣告時不得告知或表示會讓人誤認金額遠低於實際的事項,也不得以粗野乱暴的言行、或藏匿客人物品這類使人困擾的方法催討。違反的罰則是六月以下拘禁刑或 50 萬日圓以下罰金,法人與行為人同罰。
無料案內所時間換成你的晚上
條文寫的是時間,你在街上感受到的也是時間。我拿一部電影大概兩小時當尺,換算給你看。

圖/Grendelkhan,CC BY-SA 4.0(Wikimedia Commons)
| 條文寫的 | 換成時間長度 | 拿一部電影當尺的話 |
|---|---|---|
| 午前零時到午前六時不得營業 | 六個小時 | 三部電影,那段時間那些店面是關的 |
| 指定地域放寬到午前一時 | 五個小時 | 差半部電影,那半部就是街上最吵的時候 |
| 開業前 10 日申報 | 十天 | 你查行程訂房的那幾個晚上,店家正在跑手續 |
| 委託確認文件保存 3 年 | 三年 | 你去過三次日本,那張紙還在櫃子裡 |
這張表要你記住的是最上面那一行。凌晨那六個小時,正經的店是關的,還在營業的東西你就別碰。
你的晚餐時段最單純
晚上六點到九點,整條街的性質跟半夜完全不一樣。你想吃東西的話,東京一個人吃飯的那份地圖 裡面的店多半都在這個時段最好進。
回旅館那段路先想好
你住哪一區決定你晚上那段路好不好走,這件事在你訂房那天就決定了。東京一個人住宿怎麼挑 那篇有寫女生選區塊的安全判準,訂房前先看。
無料案內所附近一個人走法
你不用為了避開就整個新宿都不去,那太浪費。實際要做的只有幾個很小的動作。

圖/Ximonic (Simo Räsänen),CC BY-SA 4.0(Wikimedia Commons)
走大路不走支巷
主幹道上有車、有店、有監視器。你少走那幾條巷子,路程多兩三分鐘而已。
被搭話就當作沒聽到
不用禮貌,不用回頭,不用說不好意思。你在台灣被推銷會怎麼走,在那裡就怎麼走。

圖/Suikotei,CC BY 4.0(Wikimedia Commons)
需要幫忙就找交番
日本的交番密度很高,歌舞伎町一帶更是。你覺得有人跟著你,直接走進去,不用會日文,指方向就好。
寫這篇的立場,跟我們不做什麼
你可能會問,做旅遊的幹嘛寫這個。因為你不知道那是什麼,就會用想像去填,想像通常比事實危險。

圖/Pete Stewart from Perth, Australia,CC BY-SA 2.0(Wikimedia Commons)
介紹跟推銷的差別
這篇從頭到尾沒有一間店名、沒有一個金額、沒有教你怎麼談。認識一個世界跟幫你買到東西是兩件事,我們只做前面那件。
我們怎麼判斷
想知道我們怎麼判斷一個行程能不能碰,看 為什麼我們不做那種行程,那篇講得比較完整。
我們三個會怎麼看
三種人
- 第一次去新宿、一個人 → 晚餐時段去,走大路,問路找 JNTO 認定案內所或交番。
- 只是路過、想省事 → 看看招牌就好,知道它是什麼,不用進去驗證。
- 想走進無料案內所問「免費」的資訊 → 先不要,別進去,你問到的答案會偏向付錢給它的那一邊。
剩下的你自己 30 秒確認:一、末班電車幾點,出門前看一次。二、手機存好旅館地址。三、知道最近的交番在哪個路口。
東京的暗黑行程錢是怎麼被拆的、日本法條罰誰最重,看 東京暗黑行程是什麼。
